“判决不执行,一切等于零”,为此律师事务所专门设立本中心,由律所副主任牵头并配备专人专职研究涉及执行事务的法律理论,且广泛运用于各法院执行局所承办的疑难执行案件中,已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,且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所承办案件“执行难”的问题。